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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降低用工风险让人力公司代缴社保出工伤照赔法院 委托合同无效

为降低用工风险让人力公司代缴社保出工伤照赔法院 委托合同无效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一、案情

        某地区有个生产型企业,光车间员工就有100多人,以前工厂不规范,很多都没有缴纳社保,期间出过工伤问题,公司都是协商处理了。前几年开始,员工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,行政部门的管控也更加严格,公司就按照劳动法给员工缴纳社保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觉得成本太高了出了工伤也很麻烦,就了解到现在市场上有那种专门帮忙代缴社保的公司,而且如果发生工伤后面的一系列事情工伤申报、认定、工伤保险费用的报销、领取等都是他们负责。就这样公司就找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,双方签订了《XX事务代理合同》《XX保险代理合同》等合同,这个人力公司代缴社保基数都是最 低等级,后续工厂支付了费用25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 双方合作后,出现过一些轻微工伤事故,也都调解和处理好了,但是去年发生了一起重大工伤事故,员工实际索赔金额较大,根本协商不了。员工就走了劳动仲裁程序,证据齐全事实清楚,员工胜诉,工最终判定工厂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,当然了,员工和工厂是实打实的存在劳动关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工厂最初的目的不就不能实现了吗?遂叫人力公司退钱,人力公司当然不同意,说合同已经签订了自己已经交付了部分保费,要求继续履行,双方分歧很大,工厂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合同无效,退还合同款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二、判决结果

        法院查明,人力公司也不是全部自己去交,有时自己交,有时又转委托他人在其他省份交,人力公司和工厂双方签订该合同的目的,破坏了法律对用工制度的管理,影响了社会保险秩序,改变了社会基本保险的初衷,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无效。

        工厂支付的保险费用为25万余元,其中,人力公司已实缴4万元,这部分费用无需返还,对于剩余的20万余元费用,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,酌情判令人力公司返还原告10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

       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》,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明确,参保单位、个人、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举报:

1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保违规补缴的;

2、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材料,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;

3、组织或协助骗取参保补缴、提前退休资格申领社保待遇的;

4、个人丧失资格后,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;

5、其他欺诈骗取、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。

        结语:在实务中,合同无效和撤销是比较困难的,民法尊重意思自治,也是为了维护经济诚信,法律不支持任何一方轻易出尔反尔。本案中,用人单位因为自己是人员密集型企业,也是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,就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,试图隐藏真实的劳动关系,不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,属于违反法律法规,所以被认定无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用工方式其实有很多,比如雇佣合同,劳动合同,劳务合同,退休返聘、劳务派遣等等。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合理选择,但需要在法律框架之下运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并不是说把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甩出去,就可以高枕无忧,用工合规近年来也越来越受到更多企业的重视,企业还可以随时关注当地的,各类补贴政策来降本增效。比如税务补贴,雇佣残疾人减税,从长远来说,严格管理生产流程等方式来降低事故发生率,可能是来的慢但是后面一旦稳定效果比较好的选择,生产型企业同时也要遵守消防方面的规定,如果你是经营者,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