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
不少朋友为了变美
会选择医疗美容机构
进行皮肤护理或微整形等等
不过,现在的美容机构
良莠不齐
一旦不慎发生意外
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?
当事人在一家医疗美容机构
进行了皮肤美白护理
工作人员为其涂抹了
一支机构自己生产的
治疗雀斑的药膏
结果其面部出现了
经过报警处理和相关部门确认,该药膏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,私自涂抹在其脸上的。同时,该药膏是企业自行生产的,没有取得相应的批文,该企业也没有任何生产资质。
经过半年治疗
当事人共花费治疗费8万元
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
没有达成一致意见
当事人将该机构告上法庭
主张包括医疗费在内的
所有费用共计13万元
同时要求惩罚性赔偿26万
不过,当时当事人并未与
机构签署书面合同
她能维权成功吗
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春梅
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的时候,会事先了解其提供的美容项目以及价位等等,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,消费者作出“同意”的意思表示,并且对方已经接受,实际上就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订立了合同。
消费者进行了交费,就意味着履行了合同义务。医疗美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了医疗美容服务,事实上也成立了一种合同关系。
合同成立意味着
当事人可以
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
根据上述情况
当事人还可以选择
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
河西区人民法院
法官 李勇
两者本质的区别在于合同和侵权的区别。当事人选择医疗损害纠纷,消费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,而服务合同纠纷,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最终,法院判定
医疗美容机构赔偿
当事人损失共计39万
国家对医疗美容
有严格的规范和管理
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
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结构
避免去生活美容服务机构
避免造成
“美容”变“毁容”的悲剧